近日,社区接到群众举报,每当夜幕降临时,辖区内某些巷道或出租屋门口会出现一些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女子,她们时不时与上前搭讪的男子交谈,或是主动物色男子进行搭讪。经了解,这些女子疑似为 “站街女”,从事着招嫖等违法活动。
“扫黄”行动一直在
今年以来,九江派出所沙头中队高度重视此类问题,每晚都会安排一名民警和两名治安人员在辖区内以驻点或巡逻的形式开展 “扫黄” 行动。然而,这些 “站街女” 流动性极大,为了躲避警方打击,不断转变位置进行拉客,使得警方与她们之间仿佛在进行一场 “躲猫猫” 游戏,这给打击行动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导致行动效果受到一定限制。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九江派出所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从未动摇。接下来,九江派出所将持续加大 “扫黄” 行动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对于 “站街招嫖” 这类违法活动,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同时,派出所还将致力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与社区的合作、提高巡逻效率等多种方式,有效净化辖区社会风气,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此外,九江多位街坊也曾反映过,白米巷口和一河两岸某些小巷子口,也有一些穿着暴露的“站街女”与路过男士搭讪。据网友观察,她们一见有警车或穿制服人员踪影便逃之夭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综合:@九江镇沙头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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